新家庭問題 失智症年增萬人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惠惠、林宜靜/台北報導】
2009.06.08 06:43 am
失智症患者每年新增逾萬人,患者「好手好腳」,看似與一般人無異,但食衣住行都需要人細心照料。
本報資料照片/記者 林俊良
失智人口愈來愈多,台灣失智症協會估計,國內失智人口已突破十六萬人,民國一百四十五年,失智人口將超過六十二萬人,平均每年逾萬人速度成長。
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李明濱警告,照顧失智老人需要更多人力,需要照護體系扶持,社會再不採取行動,家庭跟社會將面臨癱瘓危機;失智症協會祕書長湯麗玉更擔憂「四、五年級生」晚景,以目前人口老化與少子現象,老了可能沒有人照顧。
台大醫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陳達夫,根據國內調查結果及國外學者發展的模式推估失智人口,他也發現,年齡愈大,失智症盛行率也愈高,以六十五到六十九歲為例,失智症盛行率為百分之一點二,七十到七十四歲增加到百分之二點二,八十五到八十九歲高達百分之十六點三,九十歲以上,幾乎每三人就有一人有失智症。
據統計,目前國內每百名青壯年要照顧十四名老人,到了一百四十五年,要照顧的老人將增加到七十五人。湯麗玉說,不只臥床老人需要照顧,失智症患者「好手好腳」,會自己穿衣、吃飯、走路,但會到處趴趴走、走失,甚至會有妄想、幻覺等,更需要人在身邊看著,照護壓力更形沈重。
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吳肖琪認為,現行十年長照計畫使用「日常生活動功能量表」評估失能情況,無法反映失智症患者照顧需求。她建議,應規畫認知功能障礙者照顧需求的分級制度。
政府規畫中的長照保險制度,將失智症列為中程目標,失智症協會建議,應提前到近程目標,從輕度開始照顧,延緩惡化速度,才符合成本效益。
為呼籲政府將失智症列為優先健康議題,積極規畫防治照護政策,失智症協會跟世界同步推動「全球失智症公約」簽署活動,民眾可上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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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積極推動的長期照護案,已經初具雛型,設計類似全民健保,全民都得納保,初估每個人月保費約是薪水的1%,大約是健保費的1/6。參與規畫的前衛生署副署長、現任台中亞洲大學副校長楊志良說,長照需大量人力投入,也可達到擴大內需、拯救失業的效果。
根據專家小組估算,開辦長期照護一年需花費500億元到600億元,投保薪資則依據個人投保健保的金額認定。
可以不要加入長照體系,等老了再說?楊志良說,目前規畫的長照屬於社會保險,具有強制性,跟健保一樣,每個國民都得加保,但低收入戶會有保費補助,或是減 免保費。他強調,如果只有老人加入,保費勢必很高。且即使自己未老,也有長輩已老,需要長照體系的照顧。「長照照顧的不僅是老人,而是家庭。」
收費方式,目前規畫將委請健保局代收,因此長照一旦開辦,民眾的薪資除了健保保費支出外,會再增加長照保費。
為了提高民眾的接受度,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研究所教授鄭文輝說,還有一個更便宜的方案,就是長照保費訂為約占健保費的1/9,但服務內容就會比較少。
加入長照體系後,需要使用照護的人,會使用「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」 (ADL),失去二到三項生活自理能力時,會有居家護理員到府服務,協助送餐、擦澡等日常生活。中度失能者則可到社區照護中心,就像社區保母一般,二到三 個老人家由一個保母照護員照顧,重度失能者則可以到安老機構。
為了避免濫用照護員、安養機構服務,長照也會有部分負擔機制,也就是使用者還要酌收費用,低收入戶、近貧戶則可減免部分負擔。
楊志良指出,長期照顧不僅照顧老人,時值不景氣,長期照護若開辦,還可以擴大內需,創造就業機會。長期照護開辦後,會需要大量的護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復健 師、社工、照護員、助理等人力。行政院長劉兆玄宣示,盼在明年讓長照上路,因此,長照的規畫案將於今年6月完成,預計12月由衛生署提出法案送立法院審 查。

